僱主拖糧3.6萬元被控違反僱傭條例 遭判罰款5萬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1/01/04 18:0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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涉案僱主早前在九龍城法院承認控罪。(資料圖片)

勞工處今(4日)表示,一名僱主違反《僱傭條例》規定,沒有向一名僱員支付工資及勞資審裁處的裁斷款項,被勞工處檢控。該僱主早前在九龍城法院承認控罪,今日(4日)被判罰款合共5萬元。
   
涉案僱主沒有按《僱傭條例》的規定,支付工資3.5萬元予僱員,亦沒有在勞審處裁斷款項到期後14天內,根據判令支付約3.6萬元裁斷款項予該僱員。
   
勞工處發言人說,裁決向所有僱主發出強烈信息,他們有責任遵從《僱傭條例》規定,在法定期限內發放工資給僱員,以及按勞審處或小額薪酬索償仲裁處的判令,支付裁斷款項予僱員。
   
發言人續說,勞工處不會容忍上述違法行為,並會嚴厲執法,保障僱員法定權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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責任編輯:吳卓峰